一个阳光明媚的周一早晨,记者收到一条朋友发来的短信:“一条非常重要的新闻线索已发到你的邮箱,请查。”兴冲冲赶到单位,开机、打开网页、登录邮箱……
第一封邮件:帮您避税逃税——垃圾邮件
第二封邮件:代开发票——垃圾邮件
第三封邮件:推荐新股——垃圾邮件
第四封邮件:恭喜你!你中奖了!——垃圾邮件+骗子邮件
第五封邮件:深圳XXX商城 满500元赠300元——垃圾邮件(拜托,记者远在北京如何跑去深圳购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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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心急如焚地找了1个多小时,那个“非常重要”的邮件却死活也不露面,最后经过反复确认,朋友发来的邮件已经被当作垃圾邮件屏蔽掉了。那个“非常重要”的新闻线索也变成了“旧闻”。
实际上,记者身边的同事和朋友们一直饱受垃圾邮件的折磨:垃圾邮件的数量时常淹没邮箱里的正常邮件,以至于他们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来寻找有用的邮件,此外,在垃圾邮件的身后还隐藏病毒、木马等恶意程序,它将造成用户的电脑瘫痪,影响到邮箱用户的使用。
每次周末或者长假结束,听到办公室内最多的抱怨就是垃圾邮件太多。记者粗略统计了一下自己拥有的4个电子邮箱,一天内共收到邮件40封,有32封是垃圾邮件。
垃圾邮件到底有多“猛”?
垃圾邮件可以说是互联网目前带给网民们最具争议性的副产品,它的泛滥已经使整个因特网不堪重负。它们占用网络带宽,造成邮件服务器拥塞,进而降低整个网络的运行效率;它们耗费收件人的时间、精力和金钱。有的垃圾邮件还盗用他人的电子邮件地址做发信地址,严重损害了他人的信誉;它们被黑客利用成助纣为虐的工具。黑客们经常利用数以亿万计的垃圾邮件猛烈袭击目标,造成被攻击网站网路堵塞,最终瘫痪;它们妖言惑众,骗人钱财,传播色情等内容的垃圾邮件,已经对现实社会造成了危害。
连记者单位内部的邮箱都逃不脱垃圾邮件的魔爪。要知道,记者的邮箱还是有专门技术人员负责屏蔽垃圾邮件的。
垃圾邮件“猛于虎”的说法绝对不是骇人听闻。看看这些让人惊讶的数字:
1、在全球范围内发送的电子邮件当中有90%左右被归为垃圾邮件一类,有些人更是估计这个比例接近95%;
2、据估计2008年,欧洲地区企业由于垃圾邮件所造成的损失将达到850亿欧元;
3、中国互联网协会公布2007年数据显示,2007年网民收到的垃圾邮件总量为694亿封,与06年的500亿封相比增长率为38.8%,个人邮箱平均每周收到垃圾邮件的数量为16.71封;
4、2007年垃圾邮件给中国造成的损失达188.4亿人民币,与06年的104.315亿相比增长了80.6%。
什么是垃圾邮件?
邮件人事先没有提出要求或者同意接受的广告、电子刊物、各种形式的宣传品等宣传性的电子邮件;收件人无法拒收的电子邮件;隐藏发件人身份、地址、标题等信息的电子邮件;含有虚假的信息源、发件人、路由等信息的电子邮件。
——中国互联网协会
垃圾邮件到底应该归谁管?
垃圾邮件如洪水猛兽般的泛滥已经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各国也纷纷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早在2006年3月30日我国《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就正式实施。今年,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日前也已呈交至国务院,该草案规定了拥有个人信息的企业与团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禁止任何团体在未经个人同意的前提下,将个人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但是垃圾邮件这头“恶虎”伏法了吗?
实际上,在中国有法可依的时候,“垃圾邮件”执法却遇到了困难。一方面取证有困难,另一方面,做为个体的普通网民们除了苦恼以外,真的会为了垃圾邮件,耗费自己的时间精力去走到诉讼过程吗?既然连专业机构都摸不清一些垃圾邮件的发送源头,普通的电邮用户又如何去自己维权?
很多人认为法律是解决垃圾邮件的重中之重,毫无疑问法律能够发挥作用。但目前“垃圾邮件”确实让我们觉得有些“法不责众”。目前看来,中国互联网协会反垃圾邮件工作委员是我们唯一的依靠。但正如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李红说的那样,垃圾邮件取证过程是一个非常复杂、困难的,需要多部门合作。
所以“打虎者”究竟还应该有谁?我们到底该做些什么?政府、企业、网民究竟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我们究竟该信赖法律?还是该依靠技术?亦或是回归道德?
难道说真得像某国外IT公司预言的那样,电子邮件终将消失?
但消失之前,我们还是需要彻底解决这个难题。毕竟,大多数网友不能像记者这样,收到烦人的垃圾邮件后可以拿起电话冲着单位负责邮箱的技术人员大发牢骚。
垃圾邮件喜欢什么样的邮箱?
如果你的邮箱是以某些字母开头,那么你收到垃圾邮件的几率将比别人高出许多。
剑桥大学的研究结果表明,以常用字母(比如A、P、M、R等等)开头的邮箱,备受垃圾邮件的青睐,它们和以Z之类的字母开头的邮箱相比,会收到较多的垃圾邮件,这是由于那些发送垃圾邮件的不法分子填写邮件地址时会首先想到一些常用的字母。
[ 作者:零度网络科技 类别:互联网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