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商务部在其网站上公布了《电子商务模式规范》的征求意见稿,其中一条规定引起了较大争议:“网站应该具备通过银行为交易提供资金结算的服务,也就是应该具备安全的在线支付功能(含身份认证、电子签名等),除此之外还应该有其他的资金结算渠道供消费者选择,这些渠道应该是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支付机构。”
来自佛山市动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CIO粟维胜表示,他们公司已为上万家中小网站提供过B2C服务,从他们的客户应用情况来看,这一条很难让一般的开展B2C网上商店服务的中小企业做到。主要的困难在于:一是一般的中小企业很难获得银行的在线支付接口服务,因为达不到银行提供在线支付接口服务的条件;二是就算有能力的企业一般也不愿意自己与每一家银行商谈制定针对银行的接口,这样做的成本太高。
鉴于这些现实条件的制约,中小B2C网商若真要遵循这一《规范》,实际上只能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来实现在线支付功能。商务部的这一新政策虽然立足点是为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建立了规范,但直接受益的反而是第三方支付机构:借助政策的“明文指定”,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发展无疑将“如虎添翼”。
据预计,今年国内的第三方电子支付市场将保持100%以上的增长,目前中国市场上已有多达50余家第三方支付企业,竞争已经十分激烈。为了争抢客户,这些第三方支付机构大打价格战,甚至以低费率或零费率吸引客户,然而其服务水平却参差不齐,甚至有的支付系统还存在安全问题。显然,对于为数众多、消费潜力巨大的中小企业来说,如何从中甄别出适合自己的第三方合作伙伴才是最为关键的。
对于中小企业来说,“不管是黑猫白猫,只要能逮住老鼠就是好猫”。面对各类经过市场包装的“鱼龙混杂”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中小企业不宜盲目追名求大,选择适合自己发展阶段需求的才是最合适的。粟维胜建议,中小企业可以从“商业信誉如何,注册资金如何,合作银行多寡,手续费用高低,有无附加费用,结算周期长短等方面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做出判断。”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专家高佳卿则更有针对性地建议,如果企业处于初创期,可选择一些低成本甚至有赠品的支付服务,或者出于支付安全考虑,可以连接多家支付同时把流量切向成本最低的;如果企业已经处于中期发展阶段,则需要重点关注支付服务商的产业链定位与自身业务的耦合程度能给自己带来多大的竞争力(包括支付商所拥有的电子推广销售渠道资源、广告定位能力等)。在这个阶段,企业所需要支付的佣金费用就要退化到一个相对次要的因素来考虑了。
[ 作者:零度网络科技 类别:互联网新闻 ]